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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保险代理业务的人员必须参加保险代理人资格考试。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为了稳定发展保险代理人队伍,落实保险代理人持证上岗制度,决定从1999起由保监委、中央广播电视大学联合组织举行保险代理人资格考试。
保险代理人资格资格考试的主要内容包括:保险原理、财产保险、人身保险、职业道德和执业行为规范等。考试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成绩以合格和不合格的方式公布。各考区、考点组委会应在试后10个工作日内将考试合格通知书发送至各报名单位,同时要将有关考试数据通过《信息系统》生成数据盘,报至保监会指定机构。
凡年满18周岁,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全国现有44所省级电大设置主考区,各主考区根据本省(市)实际情况设置若干考点。保险代理人资格考试一般采取集体报名方式。在考试报名截止之前,由各保险公司或经保险公司委托的保险行业协会统一向所属考点组委会报名。凡有志于从事保险代理工作的人员应提前一个月到各保险公司统一报名,学校不授理个人报名。
保险代理人资格考试每年4次,分别在3月、6月、9月、12月各一次。2007年12月份保险代理人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11月15日,考试时间为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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