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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由颁布实施至今前后扰攘了近半年时间,各路媒体纷纷展开相关专题报道,但令人不解的是,身在象牙塔中的大学生却对此法了解甚少,有甚者更是一无所知。 是大学生们自愿放弃这一权利吗?这当然不是。据有关资料显示,2008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已经突破500万大关。摆在他们面前的当务之急是就业,在就业和法律法规两者之间,很多大学生不得不选择了前者,因为前者关乎到他们的前途,他们生活的根本。 曾经看过一些网上调查,大学生认为企业在没有带薪假期,加班等问题上,只要不是十分过火,都会选择无条件“让步”。这些“让步”造就了那些无社会责任感企业的气焰;而面对越来越严峻的就业难关,大学生又应该如何跨越呢?如果这种跨越需要用自身的权益来作牺牲品的话,那就实在不智,只有在懂得法律的前提下,才是保护自已职业生涯的根本。 而作为企业一方,更应该切实地执行《劳动合同法》,责无旁贷地让劳资双方关系趋于和谐、稳定。 尽管《劳动合同法》对大学生到底有什么影响,现在还言之尝早,但是我始终相信对法律法规有更多的了解,只会令你的职业之路更加光明。同时,大学生也要信任国家在相关法律法规实施的力度和对就业问题上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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