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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落户

 
 
   广州是一个开放和兼容的城市,对大学生是敞开大门的。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凡符合条件的应届大学生都可以落户广州。

   基本条件
   1、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在广州落实了接收单位的应届毕业生(非广州生源)。
   2、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在广州落实了接收单位的毕业生(在暂缓就业期内,非广州生源)。
   服务对象
   1、单位没有人事接收权,或不帮忙解决档案户口问题
   2、近期可能有工作变动
   3、继续学习深造,想把档案户口放在广州
   4、其它情况等

   申报材料
   1、《大学生就业协议书》原件一式三份(加盖接收单位公章);
   2、《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一份;
   3、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4、接收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的复印件)。
   注:因助学贷款未还清而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者,须由所在学校出具相关证明。

   所需费用
   三年人事代理费共1500元

   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农林下路72号218室(就业市场部)
   电话:020-37628469 37627803
   联系人:骆老师 田老师

         异地人才入户广州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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