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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落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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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是一个开放和兼容的城市,对大学生是敞开大门的。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凡符合条件的应届大学生都可以落户广州。
基本条件 1、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在广州落实了接收单位的应届毕业生(非广州生源)。 2、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在广州落实了接收单位的毕业生(在暂缓就业期内,非广州生源)。 服务对象 1、单位没有人事接收权,或不帮忙解决档案户口问题 2、近期可能有工作变动 3、继续学习深造,想把档案户口放在广州 4、其它情况等
申报材料 1、《大学生就业协议书》原件一式三份(加盖接收单位公章); 2、《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一份; 3、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4、接收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的复印件)。 注:因助学贷款未还清而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者,须由所在学校出具相关证明。
所需费用 三年人事代理费共1500元
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农林下路72号218室(就业市场部) 电话:020-37628469 37627803 联系人:骆老师 田老师
异地人才入户广州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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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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