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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补充工作人员,深圳市福田区劳动局等单位决定公开招聘一批普通雇员。此次招聘的程序依次为: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资格复审及考核、公示、办理雇用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及人数
本次拟公开招考辅助管理类雇员23人,具体职位参见《2008年8月深圳市福田区公开招聘普通雇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考范围
具有深圳市户籍的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可报考。其中:
(一)下列人员只能按社会人员报考:2006年及以前毕业的深圳户籍人员;
(二)下列人员既可按应届毕业生报考,也可按社会人员报考:2007年、2008年毕业的深圳户籍毕业生(是指毕业时具有深圳户籍,蓝印户籍除外,含龙岗、宝安、光明新区户籍,也包含深圳生源和深圳院校),无论是否已经就业。
三、报考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符合拟报考职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相关资历年限的计算,均截止至2008年8月31日);
(三)身体健康;
(四)雇用主管部门及《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试行办法》规定的其它条件;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接受报考: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曾被追究过刑事责任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08年8月29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
2、报名地点:福田会堂二楼大堂(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福田区委大院内,福民路与益田路交汇处西南角,公交线路:K113、103B、202、212、219、231、241、28、305、33、34、63、15、303、372到“福田区委”站)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2)严格按照应聘职位的资格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职位要求不符的或者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成绩,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方法: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由用人单位及人事部门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的发给笔试准考证。
2、资格初审须提供的材料(所有材料均须验原件、留复印件):
(1)报名表(见附件2,由考生下载后自行填写)
(2)户口簿;
(3)身份证;
(4)学历及学位证书(非全日制学历须一并提供学历验证证明,学历验证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北路人才大市场);
(5)深圳市聘用职员雇员计划生育调查表(在深圳市人事局网站www.rsj.sz.gov.cn/职员与雇员/业务表格下载,该表如在资格初审时无法提供的,可现场书面保证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并最迟在办理雇用手续时提供);
(6)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条件的详细证明材料(如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
(7)本人一寸彩色免冠近照两张。
3、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须带齐所须提供的材料,在报名时间内无法提供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2)资格初审是根据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对其报考资格的初步审查,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最终以人事部门办理雇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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