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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博士你好! 我是天津大学一名学生。曾在一周前与某公司签署了一份聘雇协议,但由于公司不给解决户口问题,因此未签订学校规定的三方协议与就业推荐表;现在我想与另一家公司签订就业协议,请问我这样做是否属于违约,是否要缴纳一定的违约金呢?今天我去学校有关部门咨询了一下,说企业与我未签订三方协议,在学校看来不属于违约,请问如果我现在与另一单位签署协议,可以吗? 谢谢。 小雪 2006年12月28日
小雪您好! 你与某家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在法律上是不须要签订学校规定的三方协议与就业推荐表学校对你的答复是法律上是无效的。你与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如果又想解除劳动合同,能与这家公司协商解除最好,如果不能协商解除,你是否会承担违约责任,则应依据你们双方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是如何约定的。在你没有与前一家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时,你不应与后一家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法博士 2006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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