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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内容与劳动者的权益密切相关,因此,毕业生在就业后一定要按照有关的原则、程序、形式和内容要求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的订立原则
我国《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也就是说,劳动合同订立的过程和内容必须强调平等性、一致性和合法性。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没有法律约束力。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形式
《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因此,口头承诺不属于正式的劳动合同,白纸黑字签下的劳动合同才能作为裁解劳动合同纠纷的有效依据。
劳动合同的文本形式一般为中文。但随着外资企业大量涌入中国,进入外企也成为毕业生就业选择的一个重要方向。有些外企主要使用外文处理日常事务,他们给职工提供的合同也是全外文本的。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贯彻〈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163号)的规定,企业与职工签订合同,必须用中文书写,亦可同时用外文书写,但中外文本必须一致,中文合同文本为正本。合同鉴证机关只鉴证中文文本合同。因此,如果企业只提供外文文本合同时,毕业生应要求对方同时提供中文文本合同,并确认两份合同的一致性以保证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失;当出现不同文本合同产生歧义发生纠纷时,以中文文本合同为基准。
(三)劳动合同内容的必备条款
劳动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款:(1)劳动合同期限;(2)工作内容;(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4)劳动报酬;(5)劳动纪律;(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除此之外,当事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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