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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是收获的季节,职场新人们踏上了工作岗位,他们带着憧憬和懵懂,对职场充满了好奇。但离开了象牙塔,职场新人们顿时成了没有壳的刺猬,风雨渐渐腐蚀着他们幼小的躯体。由于法律知识,特别是劳动者权益知识的缺乏,职场新人权益屡屡受到侵害。唯有主动地了解与自己最密切相关的权益,才能避免再次的伤害。
试用期并不是白用期
对于初入职场的大学毕业生来说,试用期是首先要面对的职场挑战,但是,把“试用期”当成“剥削期”已经成了一些无良老板逃避法定义务的惯用伎俩。在试用期期间,初入职场的劳动者在把握职场机遇的同时,也要注意了解一些劳动法律常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首先,《劳动法》对试用期期限做了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1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期限满六个月不满一年试用期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满一年不满三年试用期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劳动合同满三年试用期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只能有一次。此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依法协商约定的试用期满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再延长试用期,对于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不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不得任意延长试用期限。
除了明确使用期限,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的权益同样受到法律保护。根据有关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依法享有保险待遇的权利。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以后,应按月为劳动者缴纳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险费用。劳动者除获得劳动报酬外,还应享受与其他员工相同的保险福利待遇。用人单位方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的行为并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动者有权依法获得赔偿。在劳动合同试用期内如发生劳动争议,可依据有关规定,到市、区、县劳动仲裁部门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程序解决。
很多劳动者在试用期中都有诚惶诚恐的感觉,原因是害怕会在试用期后无故被老板解雇。也担心老板是钻试用期的空子,使用廉价劳工。对此,《劳动法》已有明确规定保护劳动者权益。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可见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是有前提的,即必须能举证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如果劳动者被证明真的不符合录用条件,单位应在试用期最后一天劳动者下班以前通知劳动者,过了这个时间,应认为劳动者已经试用合格,转正为正式员工。
其实,劳动者试用期的权益在《劳动法》中已经有明确的规定。但权益被保护的前提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在试用期前有签订劳动合同。所以,初入职场的劳动者不能因为就业心切就忽略掉应走的程序,在找工作时一定要心存的保护意识。
注意劳动合同的七条款
还沉浸于转正的喜悦,维权警钟还得时刻敲响。劳动合同的签订是劳动者权益受侵害的“热点”。
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双方的书面证明,对劳动者而言劳动合同有重要的作用。很多劳动者在发生劳动争议后,才发现自己签订的劳动合同,包含了对自己不利的条款。特别是对初涉职场的新人来说,更要学会看懂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如果提供劳动合同的,应至少包含以下七个方面的条款: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同时,劳动合同还可以包含以下内容:试用期、医疗期、服务期、脱密期、违约金和竞业限制等。
初入职场的劳动者首先应看劳动合同中是否已具备上述的七个条款。特别是,合同期限、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和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等。其次,应该留意这些内容与用人单位之前承诺的是否一致。要注意如果两者内容不一致的话,以后签的劳动合同为准。最后,劳动者要特别注意合同中的违约条款。
放假了,维权了吗?
刚过去的黄金周是职场新人踏入职场以来迎来的第一个悠长假期。但在呼和浩特市当保安的陈先生却度过了一个悠长“恶梦”。
陈先生向新华网记者诉苦说,他的单位硬要他在“十一”加班,不然就扣发10月份的工资,为了保证工资的足额发放,他只好忍气吞声了。他弟弟的遭遇和陈先生是惊人的类似。陈先生是一线当班的工人,是要靠订单拿提成,所以更无法享受假期了,“订单完不成有时连工资都拿不到” 。
一些专家分析认为造成劳动者休假权失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最主要的是一些用人单位恶意剥夺劳动者的假期,比如每到长假,有的店主便会以扣发工资、奖金相威胁,要求员工加班。而劳动者的维权意识依然比较淡薄也是造成失衡的原因。
当然,工程急需完成,服务业遇上高峰期……从事这些行业的员工无法享受国家法定假期还是可以理解的,但劳动者应注意法律对此做了明确的规定,用工单位应予以补偿。《劳动法》规定,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其工资300%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报酬。
权益清晰了,但当权益受到侵害,又有多少劳动者主动寻求仲裁部门保护呢?呼和浩特市劳动监察大队马瑞平队长在接受新华网采访时的一番话道出了劳动者的无奈。“很多人迫于找工作的压力而不敢反抗。”的确,随着就业形势的日益严峻,更多的求职人员不得不降低身价,即使在毫无契约保障的情况下,也自愿投身企业。劳动者权益的维护,任重道远。
(编辑:Doria 审核:Da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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