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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东省2007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广东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处长 李小东
(2007年1月29日)
同志们: 上午好!
很高兴参加今天的会议。待会儿,教育厅、人事厅、劳动保障厅、团省委的同志,将就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有关问题、如何贯彻实施粤办发[2006]28号文作全面的部署。今天,我谨代表省委组织部简单地讲几句。
首先,省委组织部对高校就业工作高度重视。
2006年,省人才工作人才小组、省委组织部在研究当年的人才工作时,把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工作作为人才工作的第一项任务,谓为“人才开元工程”。
高校毕业生是我们宝贵的潜在人才资源,高校毕业生只有到基层去、到艰苦的工作实践中,经受锻炼才能逐步成长,才能形成人才辈出这样一种局面。而如今,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过程中存在着一些问题,一个突出现象就是基层非常需要人才,而真正每年能到基层尤其是到经济不发达地区工作的毕业生还比较少。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根据中央的部署,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在“人才开元工程”中考虑如何能通过一系列较好的制度设计,把高校毕业生尽可能多地引导到基层去,在基层工作若干年从而提高基层广大干部、各级班子工作人员的素质。
其次,在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际工作中,省委组织部也加大了工作力度。
去年初,根据省委、省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的部署,省委组织部会同教育厅、人事厅、劳动保障厅、卫生厅、财政厅等单位联合组成了工作组,通过深入的调查、分析、研究和反复论证,最后制订了《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粤办发[2006]28号)。这个文件出台的目的,在于使人才流向基层,相当于人才的“南水北调”。
人才的流向规律基本是流向经济发达地区,最大限度地体现个人价值的岗位。而目前,基层无疑是艰苦的,各种条件都比较简陋。因此,2006年我们花了相当多的功夫,组成工作组共同起步。工作组还成立了三个调研组,分赴粤北、粤东、粤西进行实地调研,特别针对欠发达地区的镇以及镇以下人才状况进行调研,想方设法把高校毕业生吸引过去。
一路上,调研组所看到的现象、所听到的声音,都让我们感受到制订一份好的文件的重大意义所在。目前基层人才流失现象严重,在基层工作的现有的为数不多的高校毕业生待遇甚低。因此,如何制订好文件,真正为基层工作的大学生谋取应有福利,把基层建设成为能够吸引大学生的地方,责任重大且势在必行。
通过对粤办发[2006]28号文的贯彻落实,一方面希望能提高高校毕业生的就业率,稳定民心,构建和谐社会;另一方面真心希望更多的高校毕业生能在政策的鼓励下走向基层,走向最需要人才的地方,为基层、为党的事业、为老百姓做事情。这是我们共同的责任。
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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