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海副省长在深圳大学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调研时的讲话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2007年12月29日,宋海副省长在省教育厅领导和深圳市政府领导的陪同下,到深圳大学开展调研,主要是了解深圳大学毕业生就业情况以及深大在促进大学生就业方面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在调研过程中,宋海副省长听取了学校领导的汇报并召开部分大学生座谈会,对深圳大学在促进大学生就业方面的一系列举措和深大学子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给予充分肯定。
宋海副省长认为,同学们所提的建议都很好,反映的问题具有一定的普遍性,省政府和省教育厅将认真研究,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和做法,促进大学生更好地就业。并就今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提出如下两点意见。
一、要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认清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面临的形势
宋海副省长说,党中央、国务院近年来都非常重视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党的十七大报告就明确提出了“积极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要求,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广大毕业生的亲切关怀。
为进一步促进大学生就业,我省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如建立责任书制度,连续四年由省教育厅厅长与各高校一把手签订“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责任书”。把就业指导课纳入教学大纲。从2005年起,连续三年每年由财政拨款300万元,用于“广东大学生就业在线”网站专项建设,并不断增加服务模块。今年省政府专门安排8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举办系列毕业生供需见面会。组织实施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专项计划: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200万元用于“三支一扶”计划、“西部志愿者服务计划”、“山区志愿者服务计划”等毕业生的生活、保险和交通费等方面的补助。从2008年起,我省将对大学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采取“上岗退费”政策,按照工作年限退还其在大学时的学费和住宿费。
但当前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仍面临许多困难和挑战。
首先,在目前整体就业形势依然严峻的情况下,毕业生总量仍继续上升。明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将达到559万人,我省达30万人。很多外省大学生还将到广东择业,竞争激烈。
其次,毕业生就业观念跟不上时代发展,就业过分集中在珠三角和大中城市,而粤东、粤西、粤北和农村基层、城市社区缺乏人才的问题仍然没有解决。
第三,教育工作仍存在很多薄弱环节,学科专业结构、人才培养质量等仍有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地方。很多高校不能够及时根据市场的变化来调整专业设置、改革人才培养方向,毕业生就业能力、创业能力亟待提高。
不久前全国人大审议通过的《就业促进法》,将于2008年1月1日起实行,全省各高校和教育主管部门要抓住《就业促进法》实施的有利时机,加大力度,创造性地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
宋海副省长指出,高校毕业生就业不单关系到建设人力资源强国,也关系到数百万大学生成长成才,更关系到千万个家庭的期盼和期望。高校的领导和老师们要切实按照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十届二次全会提出的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带着深厚的感情来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以自己的热情、智慧和汗水,努力地为广大毕业生和全社会干实事,做好事。
二、要高度重视,千方百计做好高校大学生就业工作
宋海副省长说,最近中央十个部门召开了高校毕业生部际联席会议。会后,教育部、人事部、劳动保障部联合下发了《关于积极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宋海副省长指出,我们要按照中央和省相关会议、文件的要求,全力以赴做好大学生就业工作:
一是要继续落实“一把手”工程,巩固教育厅(局)长、书记、校长亲自抓这项工作的成果;主动加强各个相关部门的协作,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
二是要切实为毕业生提供及时、丰富、有效的岗位信息。大力加强网络服务,积极开拓就业市场。进一步加强网络联盟的建设,办好各场招聘会,并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高校要创新服务手段,办好就业服务网,以多种方式公布就业信息。同时,要建设高校毕业生就业长效市场,举办经常性的中小规模校园网络招聘,提高效率和效果。
三是要把引导毕业生去基层工作作为重中之重。进一步大力宣传发动,做好“三支一扶”计划、“西部志愿者服务计划”、“山区志愿者服务计划”,把我省明年开始实施的大学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上岗退费”这一好事做好、实事做实。
四是要继续深化高等教育与毕业生实践能力培养的改革,办好各类实习基地,提高学生的创业意识,完善各种创业政策。各高校要树立创业典型,指导开发适合大学生的创业项目。
五是要进一步落实就业指导人员、机构、经费“三到位”,提高就业指导服务水平。增强就业指导课的效果。悉心做好家庭经济困难且就业困难学生的帮扶工作,帮助他们解决经济上、心理上、求职技巧上的实际困难。
最后,宋海副省长还希望大家要像对待自己的孩子那样对待每一位大学毕业生,使他们早日成才,报效国家。
(编辑:Doria 审核:Dan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