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新闻资讯>政策法规>通知文件>文章内容
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四部门关于联合举办2008全国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的通知
来源:大学生就业在线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5-16   阅读:

附件1

2008年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联系表

 

         

单位名称

 

负责人

 

职务

 

电话

 

联系人

 

职务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共4页: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上一篇:英国雇主看重职校毕业生哪些素质   下一篇:过百学生现场签约 “上岗退费”作用渐显
[收藏] [推荐] [评论(0条)]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密码: 匿名评论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250字,需审核后才会公布,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
 §最新评论
  热点文章
·关于印发2007年广东省普通
·关于印发《广东省高校毕业
·关于印发《广东省2008年高
·关于2008年广东省接收高校
·08届毕业生网上双选周活动
·关于印发《广东省高校毕业
·关于印发《2007年广东省普
·关于做好2008高校毕业生暂
·关于开展非师范专业毕业生
·关于开展《劳动合同法》与
·关于召开广东省2008年普通
·关于印发《大学生职业发展
  相关文章
·关于做好2008高校毕业生暂缓就业
·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非税务系统转
·关于谨防某些公司假借我中心名义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公开征
·关于开展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到农村
·接收省外高校毕业生来粤工作的函
·五一停止对外办公通知
·关于举办“2008年全国高校毕业生
·关于印发《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
·粤第八期高校就业指导人员培训通
·关于印发《广东省2008年高校毕业
·关于举办“2008年全国有色金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