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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第二期职业指导人员职业资格考前培训班实施方案
根据粤教毕函〔2008〕18号文要求,我省定于9月23~26日举办“2008年第二期职业指导人员职业资格考前培训班”,现将实施方案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证书及考试时间
经培训鉴定合格,由国家劳动保障部颁发全国统一职业资格等级证书。
考试时间:2008年11月23日(星期日)。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时间:2008年9月23~26日,22日下午到培训地点报到。
地点:广东省海之珠职业培训学校。(广州市海珠区燕翔路泉塘路口2号大院2号楼5楼)
三、培训费用
1.培训费(不含交通费、食宿费)
助理职业指导师:800元/人;职业指导师:950元/人;高级职业指导师:1200元/人。
2.教材和资料费
助理职业指导师:100元/人;职业指导师:110元/人;高级职业指导师:130元/人。
上述两项费用由海之珠职业培训学校收取,缴交方式:
(1)银行汇款。户名:广东省海之珠职业培训学校;开户银行:广州市商业银行海珠支行;帐号:292-8004669-47。
(2)报到时直接缴交现金或支票(支票收款单位请填“广东省海之珠职业培训学校”)。
3.鉴定考核费
助理职业指导师:380元/人;职业指导师:600元/人;高级职业指导师:700元/人。
此项费用由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收取,缴交方式:
(1)直接交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联系电话:83361541。
(2)银行汇款。户名:广东财政代收费专户;开户银行:建行羊城支行;帐号:20880001。发票自行到鉴定中心预约领取。
(3)报到时由海之珠职业培训学校代收现金或支票 (支票收款单位请填“广东财政代收费专户”)。
4.补考费(含报名费50元)
(1)单科:助理职业指导师150元;职业指导师和高级职业指导师250元。
(2)双科:助理职业指导师430元;职业指导师650元;高级职业指导师750元。
5.住宿地点及费用
地点:万马宾馆。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江燕路万宝大厦;联系电话:020-34132998。(需预约住宿的请在报名册中注明)。 费用:双人房:150元/晚;单人房:130元/晚。
四、注意事项
1.初考人员对照申报条件填报《广东省职业指导人员职业资格鉴定个人申请表》(申报高师还需填报《高级职业指导师职业资格鉴定申报表》),并提交以下申报材料(请在复印件上盖公章证明):①身份证复印件;②从事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工作年限证明;③大一寸黑白光面照片3张;④学历文凭复印件和职称证书复印件;⑤发表的论文和著作复印件;⑥受表彰奖励材料等。
2.补考人员填报《职业指导人员职业资格鉴定补考人员报名册》,并交大一寸黑白光面照片1张。
3.请于9月12日前将报名材料送至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测评培训部。
地 址:广州市农林下路72号二楼217室
联 系 人:麦惠南、梁燕娜 联系电话:020-37628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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