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统计,广东省2008届高校毕业生将达30万人。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教育部有关文件的精神,进一步做好本省高校毕业生招聘活动的管理工作,日前,省教育厅、公安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招聘活动管理的通知》(粤教毕[2007]22号)。该通知主要强调了以下几个内容:
建立审批制度,规范管理工作
通知要求,今后我省各地、各有关单位和部分举办涉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招聘活动,必须提前60天向省教育厅提出书面申请。不具备条件的一律不予批准,否则将追究举办单位及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加强检查和监督工作
要严格审查参会单位资格和所提供的招聘信息,杜绝“只招不聘”和“虚假招聘”现象,否则将追究举办单位的责任。
落实安全保卫工作
招聘活动申请获批后,主办单位需提前20天向所在公安机关提出申请。主办方必须切实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做好会前的安全检查和会中的动态监控。公安机关必须检查、督促和指导,做好招聘活动的安保工作,如遇情况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
链接:《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招聘活动管理的通知》(粤教毕[2007]22号)
(编辑:Dan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