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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大学生将获得更多就业援助
来源:新华网 作者:曹霁阳 发布时间:2007-12-17   阅读:

    毕业于东北农业大学的张蕊曾为失业倍感焦急和失落。前不久,在家乡劳动保障部门的推荐下,她找到了一份企业财务工作。虽然月薪只有几百元,但她感觉人生有了希望。

 

        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中,大学生是高人一等的“天之骄子”,找不到工作通常被认为是丢脸的事。

 

        更重要的是,供养大学生对普通家庭来说负担不轻,子女失业是整个家庭无法接受的现实。

 

        有资料显示,中国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正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2008年全国城镇新增就业岗位没有明显增长,而普通高校毕业生将达559万人,比2007年增加64万人。

 

        在较为严峻的就业形势下,一些大学生毕业后却找不到工作,成为失业者。

 

        张蕊也是如此。今年7月,毕业离校的她从省会哈尔滨市回到了家乡齐齐哈尔市,在一家企业找到了工作后,却因为企业欠薪成为失业者。“当时心情很不好,”张蕊说,“读了几年书却不能养活自己,我很难过。”

 

        这些失业大学生的境遇一直受到各方关注。今年10月的中共十七大第一次明确提出“积极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并将其作为全党的任务。

 

        最近,教育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提出,中国要采取综合措施,力争到2008年底使半数以上返回原籍登记失业的毕业生能够实现就业。劳动保障部门要把确有就业需求且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就业困难人员的援助范围。

 

        很多省市也在开展面向失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希望以此帮助他们找到工作。

 

        张蕊在当地人力资源市场办理了求职登记,不到一个月就接到了工作通知。她说:“终于可以自食其力了,我会珍惜这份工作的。”

 

        今年1月至9月,黑龙江省劳动保障部门为6500多名失业大学生办理了失业登记。

 

        黑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董绍林表示,要摸清失业毕业生的底数,了解他们的求职愿望、就业方向和能力特点,针对每个人的具体情况,一个一个地帮助他们制定求职计划,并把他们安排到相应的就业服务项目和活动中。

 

        福建省针对已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毕业生,依托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及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确定专人联系和跟踪服务,3个月内免费为他们提供1次政策咨询和就业指导,提供3次基本岗位需求信息。

 

        山东省提出,对失业3年以上的特困家庭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实施重点帮助,优先安排他们参加就业见习活动,通过实践锻炼提高他们的择业能力。

   

    在北京市,公共职介机构针对截至今年8月底未实现就业的北京应届高校毕业生,集中开展了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将于明年1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把积极的就业政策上升为法律要求,并明确了政府在促进就业中的职责。有关人士认为,这部法律的实施将极大地推动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编辑:Doria  审核:Da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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