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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排定08公共就业服务时间表
来源:北京人才市场报电子版 作者:刘静 发布时间:2007-12-18   阅读: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近日下发通知,决定2008年继续在全国组织实施“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和“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四项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通知要求,就业援助月活动的援助对象是根据当地规定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中目前尚未就业的人员和已实现就业但落实政策不到位或遇到新的困难的人员。时间为2008年元旦和春节期间的一个月,具体时间由各地确定。对尚未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及时的公益性岗位援助,并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对已经就业的,特别是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跟踪了解其就业状况,落实扶持政策,探索解决就业不稳定问题。继续做好零就业家庭援助工作,对2007年底尚未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目标的,要在援助月期间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有就业需求的零就业家庭中至少有一人实现就业。 

    春风行动的时间安排为2008年春节后到3月底,各地可结合实际,适当提前、延后或延长活动时间。2008年4月中旬上报活动总结。活动期间,免费发放一批“春风卡”等政策宣传材料,大力宣传《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的主要内容,以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放心职介服务机构”名单、求职指导和维权注意事项、举报电话等,方便劳动者求职就业,引导企业树立正确的招用工观念。与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市场清理整顿专项行动,重点打击一批侵害农民工劳动权益的事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时间排在2008年5月的第三周。 按确定的100个重点联系城市,做好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筹备工作。 

    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的时间安排为2008年9月,各地可结合实际,适当提前、延后或延长活动时间。2008年10月底以前上报活动总结。搜集一批适合毕业生的就业岗位,广泛发布,举办免费的分行业、分层次的专场招聘洽谈活动,以多种形式促进毕业生实现就业。做好返回原籍的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失业登记工作,确定一批生活困难家庭、单亲家庭和“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毕业生作为重点服务对象。

(编辑:Amber 审核:Da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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