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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4日,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主任朱国华、副主任陈大尧等,带领各督查组的所有成员来到华南理工大学,由此拉开了我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督查活动的序幕。
督查活动的目的,是为了贯彻落实我省“十一五”期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署,解放思想、勇于创新,促使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迈上新的台阶。督查的内容共有五大部分,包括:校领导对就业工作的重视程度;机构、人员和经费“三到位”情况;就业指导与服务内容;就业指导课程建设状况;工作成效。经向各高校征求意见后拟定的督查指标体系共有10个核心指标,5个增值指标以及40个常规指标。督查组将根据督查指标和督查情况进行评分并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协助高校更加顺利地开展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
第一轮接受督查的高校为广州地区的20所高校。省就业指导中心领导及高校资深就业指导专家组成了四个督查小组,于1月4日至18日分赴各校进行督查。作为试点高校,华南理工大学首先接受了所有成员的督查。
朱国华在华工督查时指出,在全省高校开展毕业生就业督查工作,是适应高校扩招后毕业生就业工作面临的新形势,进一步深化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完善就业指导服务体系、实现毕业生充分就业的重要措施。各高校要把督查的过程,作为提高就业工作管理、指导、服务水平的过程,作为加快高校学科专业结构调整的过程,积极推动毕业生就业工作健康发展,使高校毕业生工作更好地为我省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服务。
接着,督查小组听取了分管就业工作的校党委副书记张振刚关于该校就业工作的自评报告,以及该校就业指导中心副主任陈艳关于对该校督查得分项目的说明和解答;随后,督查组成员还查阅了该校有关就业工作的文件资料,并现场勘查了办公场地及设备;最后,督查组综合各组员的评价,由组长朱国华向校领导和就业主管部门负责人反馈了督查的初步意见和建议。
据悉,督查工作将持续几轮,力争使全省普通高校均有机会接受督查。高校在得到督查反馈意见和建议后,将在六个月后接受复查。(摄影:红日)
(编辑:Amber 审核:Da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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