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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劳动合同法》之后,《工资条例》将成为2008年劳资双方博弈的又一个热点。
1月5日,在中国人力资源管理新年报告会上,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院长曾湘泉在展望中国劳资关系的发展趋势时,提到了这部正在起草中的《工资条例》。
尽管《条例》还在起草阶段,讨论中争议还比较大,曾湘泉仍然乐观地预期,《条例》在年内出台“基本上已经不再是悬念”。
此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孙宝树曾公开表示,《工资条例》的核心内容是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以及支付机制,旨在解决一线职工工资偏低、工资增长缓慢和欠薪等问题。
与《工资条例》一起将于年内出台的,还有《劳动争议仲裁法》、《社会保险法》、《户籍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而作为母法的《劳动法》也将在合适的时机进行全面修订。
工资总额有3-4倍的增长空间
“初次分配体现公平是十七大报告的一大亮点。”曾湘泉说,2008年,这一亮点将从理论诠释走向实践操作。这是上述一系列具体法律法规和措施将于年内相继出台的政治背景。
而从中国经济发展规律和客观要求来看,结束廉价劳动力的时机已经成熟。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文跃然多年来一直关注工资问题。他的研究表明,过去20年,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主要是靠工资亏损,即建立在节约工资成本的基础上。
从1990年到2005年,中国劳动报酬占GDP的比例从53.4%降低到41.4%,下降了12个百分点。
而国家统计局的数据也表明,中国GDP从1993年的35334亿元到2004年增长到159878亿元,增加了3.52倍;而同期职工工资总额从4916.2亿增长为16900.2亿,仅增2.44倍。
“11年间工资总额在GDP中所占比重从17.28%下降到12.16%,在国民经济中的份额减少了将近1/3。”文跃然说,这是很不正常的,以珠三角为例,我们的生产率相当于美国的17%,但是工资水平只相当于美国的6.67%。
由于劳动力价值长期被低估,不但造成了利润挤压工资、低工资现象的普遍存在,还导致了另外一个严重后果——整个国家产业利润与竞争力计算机制不合理。“我们的许多产业看上去赚钱,但事实上并不赚钱,因为计算基础本身就是错的。”文跃然说。
文跃然预计,未来12年内,中国工资仍有3-4倍的增长空间。这包括两个来源:一个是GDP的继续增长,二是工资在GDP中所占比重的增长。根据他的测算,如果把工资总额占GDP的比重从目前的40%左右,增加到欧洲的55%水平,到2020年,我们的工资总额还能提高3-4倍。
这期间,只要人口增长速度赶不上工资总额的增长速度,人均工资就一定会增加。据文跃然估算,扣除人口增长因素,中国人均实际工资在未来的12年里面,可以增长2.4到3.2倍。这种增长是国民经济完全可以承受的。
据此估算,中国的工资总额到2020年可望达到12万亿美元,基本工资的消费能力非常庞大。而由工资收入所形成的巨大消费能力,将确保中国市场未来的国际地位和中国企业的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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