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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面议”已成过去时
来源:人民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5-22   阅读:

     从今年1月1日起《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同时实施,这对企业招聘也带来了较大的影响。

  有企业表示,按照《劳动合同法》,今年起,企业与员工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若没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一些情形,续订劳动合同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对企业招聘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企业在招聘时更为审慎地考量应聘者是否符合企业长远发展的需要。

  深圳南方中集集装箱制造有限公司的侯先生说,该公司并未对新法的实施采取任何规避措施,公司今年在重庆和蛇口的分公司将陆续运转,急需招聘大量人才。但由于考虑到新法实施将增加企业成本,该公司对应聘者提出的要求更严格。侯先生说:“我们对应聘者的学历等要求较高,因为我们这个行业较特殊,希望招聘一些基础比较好的员工,我们自己进行培训。我们愿意录用长期合同人才,当然这些招聘进公司的人才也得有能长久为公司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所以我们在招聘时会审慎地考量应聘者是否符合企业长远发展的需要。”

  近日,北京人才市场(雍和宫市场)的招聘现场已看不到“薪酬面议”等比较模糊的字眼。一些用人单位写出了部分岗位的收入范围,同时还标注有各种福利待遇,如国家规定的各类保险、房屋公积金以及相关的休假政策等。

  虽然这场招聘会是针对高校应届毕业生而举行的,然而现场针对应届毕业生的职位却非常少,绝大多数职位都要求有一定的工作经验或相应的职称。应届生们可以找到的职位只剩下销售、接待、文秘等比较基础性的岗位。

  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表示,从2月22日起,北京已启动大学生就业服务月,举办了30多场招聘会,满足广大应届毕业生求职的要求。

  对于今年500余万高校毕业生而言,就业无疑是人生一道必经的门槛,其间的焦灼、无奈、兴奋、迷茫,只有自己体味,而结果却无法预知。毕业生路在何方?也许是一个很难回答的问题……

(编辑:Amber  审核:Da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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