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基 本 条 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教育事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期间表现良好,志愿到农村学校从教。

  2.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任教岗位基本要求。非师范教育类高校毕业生应取得相应任教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担任高中阶段学校教师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担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所学专业应与任教学科一致或相近。

  3.身体健康,符合《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07年修订)》规定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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